股权协议

时间:2024-10-18 09:41:09
股权协议范本

股权协议范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协议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协议范本1

甲方xx县兴万家养殖有限公司股东郭xx、吴xx、文xx、闫xx。

乙方范xx、范xy、郑xx、陈xx、陈xx、张xx。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股权结构调整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共同投资80万元成立xx县兴万家养殖有限公司,现根据需要吸收乙方参股经营,经甲乙双方同意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二、公司股权调整后甲乙各方持股份额分别为:郭xx25万元、吴xx15万元、范xx10万元、范xy10万元、文xx5万元、郑xx5万元、陈xx5万元、闫xx5万元、陈xx5万元、张xx5万元。

三、公司在收到乙方缴纳的投资款项后,按照第二条所列金额向甲乙各方出具收款收据,作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

四、甲乙各方之间因股权转让所支付的价款,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结算。

五、甲乙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利润及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六、公司逐月通报公司经营、投资的重大事项和收益情况,接受甲乙各方监督。

七、股东名称变更登记按照公司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在股东名称依法变更之前,甲方行使名义股东权,重大问题决策应当按照代表投资金额一半以上股东的意见作出。

八、在股东名称依法变更之前,利润分配以甲方名义从公司领取,按照甲乙各方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九、本协议自甲乙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 十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县兴万家养殖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股权协议范本2

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为充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体现个人经济与事业的双重成就,更好地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为企业创造长期价值,为股东带来更搞笑、持续的利益,甲方同意以股份(指干股+实股结合)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激励,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份: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本协议中包含干股和实股,二者结合。

2、干股: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名义上的股份,干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实股: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实际股份,实股拥有者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实股的拥有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以及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4、分红: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以上总股份_____%的股份。

每年年终结束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税后净利润分配所占股的利润。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同意后,未兑现权益按每年按_____%计算利息,一并计入乙方所得。

四、股份的存续及退出

1、乙方在甲方公司服务期间,干股存续,从离开公司之日起,干股自动作废,当年度未分到的红利不再兑现。

2、乙方所持有的实股,在离开公司后,可以继续享有或转让。

3、乙方到年龄办理退休后,执行本条第2项。

五、股份分红与基本待遇关系

1、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股份分红与基本待遇同时享有。

2、乙方在甲方公司服务期间,每年基本待遇税后收入_____万元人民币,每月发放_____万元人民币,剩余部分在次年的_____月_____日之前一次性发放。

3、基本待遇每年上调不低于上年基本待遇的_____%。

4、乙方享受甲方给予的配备车辆、各项补贴等其他福利,不含在基本待遇之中。

六、双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负责该岗位授权范围内业务工作。

2、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3、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或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6、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时,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5项约定。

七、工作目标及考核

1、每年初,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或计划,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其中所列任务绩效指标即为考核指标。

2、根据每年公司战略重点的修订,甲乙双方可对有关的考核指标及权重进行修订调整。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3、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4、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 ……此处隐藏23704个字……/p>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第二十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十一条 公司设行政总裁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20xx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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