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纪人调研报告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经纪人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经纪人是指在农村经济社会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成买卖双方交易,搞活商品流通;为交易双方沟通信息,提供各种相关服务,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和中介服务组织,是生产与市场之间的纽带。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提高其组织化程度,规范其经营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按照重庆市农业局市场信息处《关于开展农村经纪人发展情况专题调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了人员成立了农村经纪人专题调研小组,对忠县农村经纪人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我县农村经纪人调研结果报告于后:
一、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我县农业生产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农村经纪人,他们积极为农产品的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进了农产品流通,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对于开拓农产品市场,引导农民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产品,减少生产的盲目性与滞后性,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对于培养有市场意识,敢闯敢干的新型农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发展农业,加快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经调查,我县目前农村经纪人已达1500余人,分别活跃于农产品营销、职业介绍、信息服务、代办代销、代储代运、产品加工等行业,其中从事粮油、蔬菜、果品、小杂粮、畜禽产品这几个产业的农村经纪人较多。从目前我县农村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上看,农村经纪人主要是自然人,法人组织较少,多为农户为销售产品自发组织形成。其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忠县周边区县,如梁平、垫江、万州等地,也有少数经营规模较大的在国内其他省市如山东、河南、福建等地进行农产品交易活动,组织农产品参加国际交流的基本没有。我县农村经纪人中大多数人的活动方式是销售旺季经营、淡季种植,平时从事农作物种植,收获季节“转型”成为农村经纪人,如石宝镇太平村经纪人黎万平,从1984年开始经营果品和粮食贩运活动,他在生产季节忙着种植,收获季节收购农产品外调,成为农村经纪人,这种经营形式既保证了种植生产,又保证了产品的顺利销售,也给农副产品营销队伍带来了强大的生命力。此类经纪人占全部经纪人的80%左右;也有少数农村经纪人专职进行经营活动,如汝溪镇汝溪村的谭乾芝,从1990年开始从事粮油产品和小杂粮收购销售活动,拥有自己的门市,具有了较大的规模,其用于收购农产品的流动资金30万元,现已经不直接从事种植业生产。此类经纪人占全部经纪人的20%左右。
二、农村经纪人的功能特点和发展趋势
随着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进行,各种特色产业大量涌现,广大农村经纪人在活跃农村市场、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农产品交易、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功能特点表现为:
(一)在产品货畅其流上的促进作用。农村经纪人把买卖从本地做到外地,从农村做到城市,帮助农民把产品卖出去,解除了广大农民销售难的后顾之忧。我县三汇镇是全县种植黄籽油菜“渝黄一号”的大镇,全年种植“渝黄一号”面积在15000亩以上,年产量达到1965吨,三汇镇经纪人王鸿培,长年进行粮油产品的收购外销活动,全镇“渝黄一号”黄籽油菜基本是通过王鸿培及其他粮油收购户进行销售,保证了全镇油菜籽的销售流通。今年他收购油菜籽300吨,其中“渝黄一号”油菜籽250吨,对“渝黄一号”油菜籽收购价格基本保持比常规油菜籽高10%左右,达到每公斤2.6元,提高了农民种植优质油菜的积极性,保障了农产品货畅其流。
(二)在市场信息传递上的触角作用。市场经济是信息经济。以石宝镇松岭村谭凡为代表的经纪人,在今年得知山东黄豆收购价仅为1.6元/公斤左右,与我县黄豆市场价2.6元/公斤的价格差距较大的信息后,迅速组织调运了6吨山东黄豆到忠县销售,获纯利润高达5000元左右,再加上他经营果品、小杂粮销售等项目,年纯收入可达近2万元。他为乡邻找到了一条致富的门路,在他的带动下,周围乡民纷纷效仿,也成为了农村经纪人,活跃在城乡市场中。这样,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发展,既活跃了农村市场,加快了农产品流通速度,又提高了自己的经济收入,走上了小康之路。
农村经纪人行业是活跃农副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兴行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村经纪人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全国各地大力推动农村经纪人发展的大趋势下,xx市如何发展农村经纪人行业,并使之达到预期的目的,是一个值得研究和实践的问题。
一、宣传要广泛
由于xx处边疆民族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落后,存在着对农村经纪人行业不熟悉、认为离自己很远不会干、当地农副产品数量少不想干、农村经纪人行业收入差不愿干、自己无门路关系不敢干等问题,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农村经纪人在当地的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负有服务和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及相关媒体的宣传工作显的尤为重要,行政部门要站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不断增收的高度,加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村经纪人的有关概念、政策、法规、条件、作用、收入等情况,使农民群众明政策、懂法规、清收入、无顾虑,从而提高农民群众“经纪有为、经纪增收”的意识,增强从事农村经纪人行业的信心。同时,在城镇居民区也要大力宣传,力争人人了解农村经纪人行业的政策法规等内容,使那些有门路、有能力的城市居民也加入到农村经纪人行列中来,进一步扩大农村经纪人执业人员的范围,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增加了就业渠道。
二、准入要放宽
在起步阶段,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在农村经纪人的`市场准入方面要降低标准、减免税费、放宽条件、主动服务,尽量降低其投入成本,减轻其怕亏损的负面心理,树立其“干就赚、不干也不会亏”的信心,鼓励广大的农民群众和城市居民加入到农村经纪人这个行业中来。通过允许农民兼营、季节性经营、注册与备案相结合、免收税费及政府部门主动上门服务解难等举措,增加农村经纪人的就业数量。
三、目标要明确
促进农村经纪人行业的发展,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增收的途径仅限于农副产品能卖出去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卖出去的农副产品要能给农民带来真正的较大收入。为此,发展农村经纪人的目标不能只盯在发展的数量上,重点应盯在发展的效益上,只有明确农村经纪人发展的目标并付诸实施才能真正达到发展的目的。
一是经纪地域要走向外地。农村经纪人的活动范围不应停留在当地,而应走出去,面向全国乃至世界。因为交通和信息不畅,影响了xx当地农副产品的外运、销售及价格,这就要求农村经纪人站出来解决购销双方的困难,把农副产品向全国乃至世界各地进行推销,让外地的企业和市场了解xx的产品,从而解决xx产品无销路、外地企业无原料的两难境况,通过农村经纪人的运作,从而使而xx的农副产品能以较好的价格外卖,从而达到农户、企业、经纪人三方共赢的结果。如江苏盐城市滨海县正红草柳编经纪人协会副会长陈乃良,通过农村经纪人平台,为以10万多亩芦苇、100亩蔺草、1。5万亩杞柳为资源的两万多家编织户牵线搭桥,使得乡亲们的产品远销16个国家和地区,年撮合成交总额8000余万元。
二是经纪商品要富有特色。经纪商品的特色和数量是决定经纪人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只有特色的、对路的、优质的农副产品才能成为农民增收、农村经纪人发展的“为炊之米”。凡是能被当地企业全部消化吸收的农副产品,不必再经农村经纪人的中间之手,完全可以采取“企业+农户+政府”的模式运作,企业可直接向农户进行订单收购,也可通过村委会协助与农户签订订单农业合同,从而减少中间环节的成本支出,这里的政府包括村委会,从事的是无偿的、纯服务性的工作,主要是根据市场行情,对企业拟定的农副产品收购价进行必要的干预,通过采取“保底价+市场浮动价+二次利润分配”等形式,防止企业低价收购,从而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害。所以,经纪商品的范围要重点锁定在外销商品上,如果当地没有对路适销的特色产品,就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地理等条件,引进适销对路的产品,如特色水果、优质蔬菜、基础原料等,再通过订单种植、养殖、加工等形式,使对路适销的产品在当地进行推广、普及,扩大受益农户的覆盖面,从而促进农民增收。政府部门要在引进工作中发挥服务作用,利用信息、人际、行政等优势,帮助当地农民引进好的项目,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是经纪业务要不断创新。农村经纪人的业务范围不仅要面对农副产品,还应不断扩大范围,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均可成为农村经纪人的经营业务范围。同时,要注重品牌的创建,通过不断增加业务量和宣传力度,打响自身品牌,特别是要打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个人信誉等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增加业务量,提高自身信誉程度,加强市场抗风险能力,提高因知名品牌而产生的附加值,不断扩大对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能量。
四是经纪水平要不断提高。农村经纪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应该是“有门路、会经营、懂法律”,有门路是指农村经纪人要联系有农副产品收购方或收购市场的上线,没有上线的则不能确保农副产品的销售;会经营是指农村经纪人要在以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善于经销农副产品,尽量让农副产品卖个好价钱;懂法律是指农村经纪人在从事经纪业务时要熟悉有关合同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国际法、国际贸易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善于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降低经营风险。
四、扶持要全面
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运作、帮管结合、带动农业”的原则,政府机关要以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为主要措施,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和城市居民投入到农村经纪人这个行业中来;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条件,积极主动地为农村经纪人解决登记注册、业务培训、资金支持等各种困难,使农村经纪人在经营过程中敢为、有为;在扶持过程中要做到帮扶与管理相结合,防止出现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扶持农村经纪人的目的要放在带动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上来。
五、管理要规范
附着农村经纪人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规范工作也应不断加强。为防止农村经纪人出现恶性竞争、坑农害农等违法经营行为,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监管和引导工作,通过市场合理竞争和淘汰,扶持真正能为农户带来利益的农村经纪人,使其不断做大做强。积极协助建立农村经纪人协会等团体组织,通过农村经纪人队伍自律和重组,合理控制农村经纪人的数量,使一些业务量小的经纪人转变成业务量大的经纪人的分支机构或收购点,防止因经纪人之间恶性竞争而影响农民的收益。严肃查处农村经纪人利用各种形式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妥善解决各种纠纷和投诉,特别是群体性投诉事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权为根本,防止农民利益受到任何损失,从而使农村经纪人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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